16.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。贯彻落实《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》。继续实施“一带一路”教育行动,与节点省份签署共建国际合作备忘录,实现全覆盖。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引领作用,实施“丝绸之路”留学、师资培训、人才联合培养等推进计划。继续扩大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签署学位学历互认协议国别范围。落实《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实施好中外人文交流机制。深化国别和区域研究。研究修订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》及实施办法。研制鼓励和规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工作的意见。加强国家公派留学工作,加大拔尖创新高层次人才、国际组织人才、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等的选派和培养力度,做好留学生回国服务和为国服务工作。出台来华留学教育质量标准,加强来华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。继续实施“鲁班工坊”“中非20+20”“丝路1+1”“友好使者”等特色项目。推动内地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深度发展。加强双边、多边教育交流合作,继续实施“中国—东盟教育交流周”等活动。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工作,深度参与全球教育治理。发布实施《孔子学院发展行动计划》。